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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6年度在编在岗教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差额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14   点击数:


根据工作安排,2026年度在编在岗教职工住房面积未达标补贴差额申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次房屋补贴申请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1.已购买公房或承租公租房但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教职工;

2.于1999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目前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教职工;

3.因职务、职称晋升发生变化,且已兑现相应工资的教职工。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按要求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市直单位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

2.《南昌市市直单位职工申请住房补贴调查函》;

3.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履历表原件及复印件;

6.编制册原件及复印件,若1999年12月31日之前进入市直管机关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由人事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

7.现职务任命文件或职称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

8.离(退)休人员须提交离(退)休证、认识档案中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复印件。建老人员及五七、五八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内相关证明材料;

9.已故职工其亲属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夫妻双方死亡的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继承人代表已故教职工向单位申请领取住房补贴;

11.2000年以后所有部队转业、复员人员需提供军需表,没有军需表的需要师以上政治部门和后勤部门出具证明并盖章;

1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同时提交一份纸质与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074483365@qq.com。

三、申请时间、地点

1.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地点:文科楼524资产管理科,联系电话:0791-87702589。

附件: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

副高职称离休人员

118

1982年前地、厅级 

169

1982年前地级离休

175

1982年后地级离休

146

1982年后地级退休

140

中级离休人员

104

县、处级离休人员

118

事业高级技师

112

25年以上工龄人员

98

科级以下

76

副科级

98

正科级

98

副处级

112

正处级

112

副厅级

140

正厅级

140

普通工

76

处级工

76

中级工

76

高级工

98

技师

98

高级技师

112

初级十三级岗位

76

初级十二级岗位

76

初级十一级岗位

76

中级十级岗位

98

中级九级岗位

98

中级八级岗位

98

副高七级岗位

112

副高六级岗位

112

副高五级岗位

112

正高四级岗位

140

正高三级岗位

140

正高二级岗位

140

正高一级岗位

140

事业科级以下

76

事业副科级

98

事业正科级

98

事业副处级

112

事业正处级

112

事业副厅级

140

事业正厅级

140

事业普通工

76

事业处级工

76

事业中级工

76

事业高级工

98

事业技师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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