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并组建一支常发声、发好声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团队,增强资助政策宣传效果,培养获奖和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和感恩意识,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一批在学生中口碑好、影响力大、责任感强的获奖、受助学生担任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中国,道德品质优良,思想积极向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2.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具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熟悉了解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
4.宣传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有感召力,亲和力;
5.以下条件须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且在校期间获得过资助或奖励;
(4)退役复学优秀学生代表。
二、聘任与表彰
各学院(部)请自主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工作,并选拔出1名学生推荐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推荐学生的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为其颁发聘书,并对受聘学生统一组织培训,确保宣传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宣传成效纳入学院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内容,聘期结束根据“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工作成果表彰优秀个人。
三、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
3.优先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校外公益、红色教育、社会实践校外交流等活动;
4.优先推荐参加校内校外志愿服务活动;
5.优先推荐参加专业技能培训。
(二)义务
1.多渠道宣传,强化政策普及
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校园媒体、宣传橱窗、板报、宣讲会、座谈会等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宣传资助政策。线上推出政策解读、榜样故事、申请指南系列推文;线下开展宣讲会、座谈会结合自身受助经历,讲解政策内容、申请条件与流程,确保资助政策信息精准传达全校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聚焦重点群体,深化服务指导
面向新生开展入学志愿服务,设立资助政策咨询点,重点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政策,助力新生顺利入学;日常通过固定咨询时间、线上平台,解答学生资助政策疑问,指导学生完成资助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保障申请流程顺畅,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服务支持。
3.发挥榜样力量,传递资助温度
作为受助学生代表,通过校园媒体、宣讲活动分享个人受助经历与成长故事,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挖掘更多受助学生优秀典型,组织分享会,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增强学生对资助政策的信任与认同,传递温暖。
4.拓展宣传场景,扩大政策覆盖
利用寒暑假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通过校园宣讲,向高中母校学弟学妹及家长宣传资助政策;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在学院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协助老师深入学生家庭、所在村和街道走访,扩大资助政策宣传范围,让更多群体了解政策福利。
5.注重信息反馈,推动政策优化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日常沟通等方式,收集学生对资助政策的意见与建议;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向学校或学院反馈学生在资助申请和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跟踪问题解决进度,促进政策和制度的优化和完善。
6.组织主题活动,促进资助育人
策划并参与资助政策宣讲会、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将资助与育人有机结合。例如,通过感恩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回馈社会,在志愿服务中宣传资助政策育人理念,实现资助工作的教育与引导价值。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到受奖、受助学生是优秀励志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他们对学生资助政策理解更加透彻,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
2.各学院(部)于5月27日前将《豫章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2870098245@qq.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豫章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