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管理办法》(赣教职成规字〔202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全省遴选3个校外教学点。为做好我校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置数量
南昌市1个,省内其他地区2个。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原则上应为办学条件达标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开放大学。
三、申报条件
1.具备能够连续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条件和能力;
2.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至少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含负责人 1 人),管理人员数与在籍数学生比例不低于1:200,辅导教师数与在籍学生数比例不低于 1:100;
3.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
4.具有固定的、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教学设备及教学场所,同时符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 安全等有关标准和要求。设备及场所建设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安装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
5.具有满足学生现场学习和考试所需的计算机数,学生规模为200以下的,直接用于教学的计算机不少于40台(按当年折旧后的数量计算),每增加100人按照1:10增加。生均教学用房面积不低于1平方米/生;
6.严格按照“证”“照”注册(备案)规定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或教育教学活动,严禁超范围开展业务。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四、申报材料
1.校外教学点申请书;
2.设置校外教学点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包括:拟设单位基本概况、社会需求、开设专业名称及开设相应专业的必要性、招生对象、招生区域、招生人数、发展规模及当地相关教育资源情况分析等;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按(附件1)格式,上报拟设校外教学点基本信息;上报拟设校外教学点办学条件情况,其中可供校外教学点使用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的相关证明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需另外提供用作校外教学点教学场地、管理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合同,并有消防、卫生防疫部门对建站场地检查的合格文件;上报拟设校外教学点人员配备,同时按编号顺序提供聘用证书及相关人员毕业证、职称证和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办学资质情况。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证(满三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校外教学点负责人聘任证明及教学点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验资证明。民非企单位需要出具当地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资产来源、资金数额、资金使用情况、产权所属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等,提供单位“天眼查”查询结果;
6.校外教学点管理方案;
7.校外教学点规章制度;
8.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9.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网络安全等相关备案材料,其中:消防安全设备及场所建设提供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备案材料;智慧消防物联网终端及视频监控接入江西省教育系统智慧消防(视频监控)平台备案材料;
10.其他佐证材料。如承接对口帮扶、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审批文件;中职院校开办成人高等教育上级审批文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师范类专业上级审批文件等;
11.承诺书(附件2)。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两个版本。其中:电子版包括word或excel电子版及盖章后的PDF两个版本,按要求发指定邮箱;纸质版本用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装订,另外一份不装订)上报,封面版样及目录(附件3)必须一致,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学校。
五、申报程序
1.学校授权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教学点设置管理工作。拟设点单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继续教育学院对拟设点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2.继续教育学院对拟设点单位组织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3.经继续教育学院会议研究拟设校外教学点,报学校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并无异议,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前,超过截止时间上传的材料申报无效。
2.材料报送要求: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需保持一致,纸质材料用A4纸正反面彩色打印2套,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3.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梅岭大道1999号豫章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邮编:330103。
4.联系人:陈露,手机:13767004428,电话:0791-87671175,电子邮箱:514637906@qq.com。
豫章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