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实践教学-实践教学
我校印发《豫章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促进产科教协同育人,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参照今年国家新制定学位论文的有关标准,借鉴兄弟院校好的做法,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新办法进一步突出了应用型人才培养导向。在选题时明确,工学、艺术学、设计学专业,理学、文学等学科中的应用型专业(如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等)的选题类别原则上应采用毕业设计形式。在开题答辩明确,应邀请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或领域专家参加,确保选题紧密结合行业或产业的真问题,提高开题质量。

新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实践教学在内涵上的递进衔接。增设毕业创作文论类别,学生可以将自身在本科学习期间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学科竞赛项目获奖成果、创新创业项目获奖成果、艺术作品创作获奖成果、教师(子)课题研究成果、专利授权成果等作为选题来源,通过贯通实验实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延展毕业设计(论文)内涵及时间跨度,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综合训练质量和效果。

新办法进一步引导学生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利用高水平竞赛获奖、创新实践项目、学术论文发表和发明专利授权等高水平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通过对多元能力的认可,充分激发学生个性化潜能,推动学生聚焦兴趣领域深耕,培养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新办法进一步倡导了学术诚信。对毕业设计(论文)作假行为调查、认定、处理等工作的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同时参照全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要求,进一步严格了盲审程序。引导师生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鼓励学生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务实的科研作风、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为促进新办法的落地实施,教务处将进一步做好文件解读,并围绕毕业设计、毕业创作文论的指导等主题,面向学校教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官方微信    掌上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