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特级教师和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的通知》(教务处〔2025〕52号)等文件要求,在各学院、各部门自主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教务处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出校级教学成果奖共24项,其中高等教育类18项(特等奖4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10项),基础教育类6项(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并按上级规定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现将校级获奖成果及推荐省级评选的成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如上级增加名额,按排序增补推荐成果。公示期:3月9日-3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映至教务处,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联系人:赵玉莲,联系电话:87545213。
关于2026年教学成果奖校级获奖成果暨推荐省级成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