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师范学院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港澳台交流服务中心)是承担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的具有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教辅单位,下设国际交流科、综合科两个科室,主要负责学校学校国际化发展总体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学校外事活动的统筹与协调、外籍专家聘请与管理、教职工及学生出国出访、留学生的招生与管理、外事审批和外事接待等。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草拟学校有关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统筹学校与国(境)外高校、组织机构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并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国际交流项目(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规划和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学校邀请的国(境)外来访团组及人员的接待及国(境)外友好院校或机构的合作交流、来访。
4.制定并实施学校团组出访计划,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审核、报批因公派出人员的材料,协助出国(境)人员办理出国(境)手续,并做好出国(境)行前教育及出国(境)后的管理工作。
5.开发与国(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生项目,会同相关单位做好联合培养学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国际学术会议及其他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的统筹、报批、组织和协调工作。
7.负责拟订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制度;负责全校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的制定、拟聘专家材料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办理外国专家的签证、居留、合同签定、延聘等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专家的后勤保障工作。
8.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工作。
9.对全校涉外单位和人员进行外事业务知识、涉外保密工作培训和纪律教育。
10.负责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