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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6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学院处(室)

为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审批管理工作,根据《豫章师范学院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洪师院党办〔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我校在职教职工因执行访问考察、合作研究、学习培训、授课任职、与会讲学、参加竞赛或文艺演出等任务需出国(境),且出国(境)经费由政府、学校、学院、研究所、科研课题经费承担或外方机构资助的,均纳入因公出国(境)管理范围。

二、报送内容

1.行政出访团组计划:执行一般性校际工作交流访问等非学术任务的行政出访团组计划。

2.学术交流计划: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相关任务计划。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将填写完毕的《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附件1)和《2026年教学科研类出国(境)计划表》(附件2)报送至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其中,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zsygjc@126.com),纸质版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行政楼424办公室。

四、计划管理

1.学校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因公出国(境)计划进行汇总审核。其中,一般性行政出访计划将根据业务需求统筹纳入学校年度因公出访计划。  

2.2026年因公出国(境)审批及派出工作将严格依据审核通过的计划执行。  

3.对于确需临时安排且使用科研或课题经费的学术交流合作任务,学校将另行审核处理。  

4.未纳入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的人员,不予安排出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昂  

联系电话:87545198、13176767736

办公地址:行政楼424室   

 

附件:

  1..202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docx

    2.附件2.2026年教学科研类出国(境)计划表.docx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25年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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